【电工作业人员培训】关于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培训班通知

石狮市质安职业技术培训学校2016-05-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国家安监总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等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为配合落实此项规定,受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委托,定于2016年5月5日-20日期间,在石狮市质安技术职业培训学校(石狮市石泉二路,新客运中心站旁中一汽车文化园1号楼三楼举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培训报名请贵单位指派未持证的或证件已到期的电工作业人员届时参加报名培训。学员培训后,经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试合格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按规定颁发全国通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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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泉州市范围内各行业、各单位从事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防爆电气)、金属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钎焊)、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及已持证到期满前三个月应复审的上述特种作业人员。

2培训内容

  培训教材选用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统编教材。主要内容有:特种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管理规范、各专业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及操作规范。

3报名材料

  1、初次人员报名登记时每人交(1)身份证复印件1份、(2)两寸红底近期免冠彩照3张、(3)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1份、(4)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证明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

  2、复审人员须交(1)身份证复印件1份、(2)两寸红底近期免冠彩照3张、(3)单位开具的三年内无安全事故证明一张、(4)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证明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5)未超过复审时间的旧证。

4报名时间

5月5日——5月20(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5报名地点

  石狮市质安技术培训学校----[石狮市石泉二路(新客运中心站旁)中一汽车文化园1号楼三楼]

6注意事项

  根据规定,所有学员必须按规定学时参加集中培训学习,不得代学、代考,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

7报名热线

蔡老师

0595-8366995113675966630 

叶老师

0595-8366995315860312981

各培训项目报名热线:

1、食品检验工培训,QS生产许可证申证/年检辅导培训,食品安全管理师认证 0595-83669952   张老师 单老师

2、特种设备培训(电梯、压力容器、场(厂)内机动车辆),维修电工,汽车维修工   0595-83669953 蔡老师;

3、企业管理培训(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后勤管理培训, 质量技术/质量认证培训,品牌营销/门店管理培训)0595-83669951 汪老师

4、SYB创业培训 0595-83669952刘老师

5、育婴师培训(月嫂、保姆、钟点工)0595-83669952 蔡老师

官方网站:http://www.ssqs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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